相关问答
1、有效合同的第三人可以主张撤销 2、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
第三人不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只有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的撤销权。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以及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可以。第三人不能要求撤销合同。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合只有同的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的撤销权。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外第三人可以主张撤销合同,但是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 自身的财产权、人身权或其他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是与他人直接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上的争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法律保护。 如果该合同的存在直接影响到或者害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人可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撤销。
如果有证据能证明签订定金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能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