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犯人逃跑,民警涉嫌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渎职罪只是一大类罪名,没有哪个具体的法条是叫渎职罪的。 另外,这个情况其实情节是比较轻微的,很难认定为犯罪,很难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玩忽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罪名要构成的是玩忽职守罪。这个刑罚是在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鉴于逃脱的犯人是可能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我院处理类似案件时,将认为“情节特别严重”,要被处以三到七年有期徒刑的。
一般情况下扣车期限是5天,需要鉴定的有可能是20天,最长不超过60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3人已浏览
328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5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