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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靠配偶落户 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②任意一方结婚证原件; ③申请人为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入户介绍信。 2、父母...
1、要迁入学校集体户口,需要的材料有: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开具的准许迁入集体户口证明。 2、要迁入单位集体户口,需要的材料有: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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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不能单独迁移,应该在家长(监护人)申请户口迁移的同时随迁,具体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家长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含双方户籍信息在内的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资料; 2、去户口迁入(出)地的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入(出)的证明; 3、带上上述资料及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申请迁移户口(并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迁移证》; 4、再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要父母的户口本。[孩子是城镇居民户口,就可以办理迁移,和孩子的出生证(证上有产妇的名字)、身份证,及孩子的户口本、结婚证,迁到农村的
在该前提下,只有当事人符合父母房产所在地的户口投靠迁移条件的前提下,才能投靠迁入,以浙江省为例,在当事人未婚且没有生活来源的前提下,可以迁入: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资料;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一)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街道)和其他建制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无生活来源的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五)实行省内户口自由迁移。本省籍公民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可以在除杭州市城区以外的本省范围内城镇地区自由迁移户口。本县(市、区)范围内人员进城镇落户的,可以进一步放宽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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