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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
工伤赔偿处理程序:1、受事故伤害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提供工伤认定申请书、劳动相关证明书、医疗诊断证明书等资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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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以下材料:《某市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两份(填写并单位盖章、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领取或者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打印)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n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复印件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凭证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记账凭证(加盖单位财务鲜章)个人前去领取的需要提供劳动局指定银行的银行卡账号(身份证、银行卡复印到一起)
工伤认定之后,员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时,可以直接填写员工本人账户,在审核通#过之后,赔偿金会直接转入本人账户中的。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鉴定后分两种情况申请赔偿金: 1.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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