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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工伤,属于人身伤害,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由聘用单位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最高...
劳动能力鉴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因此伤残等级将直接决定工伤职工所能享受的待遇问题。本案主要涉及的是工伤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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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伤残鉴定到司法鉴定机构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做。因交通事故案件、故意伤害案件、雇员损害导致伤残的,申请人需要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 2.如果申请人因工伤导致伤残的,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医疗卫生专家进行鉴定。
退休人员不能认定工伤。 退休人员再就业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否认定为工伤,首先需要认定该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如构成劳动关系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务工中受到事故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而应由用人单位对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因此伤残等级将直接决定工伤职工所能享受的待遇问题。本案主要涉及的是工伤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问题。 对于退休后还能做工伤鉴定有关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因此,单位或者个人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巧日内向省、自治尽·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但是如果在1年后,工伤职工的伤情有所变化,有可能影响伤残等级的,在劳动能力鉴定做出1年后,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的鉴定。一般而言,工伤职工经复查鉴定后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发生变化的,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次月起,其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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