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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要求行使专利优先权所应当符合的手续具体包括有: 1、书面声明;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专利权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申请优先...
鉴于中国专利实践中采用“先申请”原则,越来越多的申请人意识到申请日的重要性,也体会到优先权对于一件专利申请的意义。而是否可以要求优先权,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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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需要注意,申请人在办理优先权手续时,应当在书面声明中写明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合受理该申请的国家;书面声明中未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合受理该申请内的国家的,视为未提出声明。 要求国外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经原受理机关证明;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在先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与在后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材料;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
1.国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国际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同一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中国应当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该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申请人优先权的主张: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专利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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