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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
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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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可以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并阐明你在取保候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反《》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然后由办案单位按照如下程序予以办理:1.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法律手续。如果你符合解除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3.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向你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你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决定书》,并通知你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要具备下列条件才能取保候审: 1、对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属于孕期、哺乳期妇女,但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未结需要取保的; 4、不构成累犯且不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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