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事业单位退休员人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如下:1、《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市直...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目前的最新标准是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抚恤金标准分为烈士、因公、病故三等: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80个月、因公死亡的可补40个月、因病死亡的可补20个月。至于丧葬费,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具体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
1、丧葬补助费:安置待退人员在待退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丧葬补助费为本人安置待退前本企业平均工资三个月的金额。低于1500元按1500元发给。在火葬区不实行火葬的,不得享受丧葬补助费。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安置待退人员在待退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根据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死者安置待退前本人标准工资14-22个月的金额。其中: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本人安置待退前标准工资的14个月;二人者,为本人安置待退前标准工资的18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本人安置待退前标准工资的22个月。
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由原来的16490元调整为18360元。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9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518人已浏览
8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