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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入职时,公司要求缴交150元的服装费,承诺做满两年,离职时服装即属本人拥有,现只在公司做了几个月,发票已经丢失,是否可以退还150元?...
如果职工平时的延时加班不是由公司安排的,而是职工自愿进行的;公司对企业内加班有规定的加班制度,职工在延时加班时并未履行公司规定的加班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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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职工平时的延时加班不是由公司安排的,而是职工自愿进行的;公司对企业内加班有规定的加班制度,职工在延时加班时并未履行公司规定的加班审批手续,因而单位可不支付加班工资。
对于如何证明自己加班这一问题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加班费争议中的举证责任,适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实践中,基于保护劳动者的原因,通常会放宽或降低对劳动者举证责任的要求,即只要劳动者提供的基本证据或者初步证据可以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存在,就视为其举证责任已经完成,转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实际加班情况负举证责任。
1、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公司强制加班,员工可以申请加班费或是补休。如果公司不给加班费或是补休,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反映不合理加班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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