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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
根据法律规定,市、县、乡(镇)政府未经承包农户同意,与企业签订的承包、租赁或提供农民集体土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植树的合同,属无效合同。林业部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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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树占用农用地的要按照耕地进行补偿,补偿包含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或者是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安置补偿等,一般地区的旱田补偿能到到每亩地十万左右,地段越好补偿越高,如果当值制定的补偿不合理,建议不要签署补偿安置协议,带资料直接来律所面谈,为你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争取合理补偿。
可向向当地政府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投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但是,处罚方法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以罚款为主。
1、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2、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 3、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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