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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主动辞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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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的约束力是有期限的,作为预约的认购书是为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而做的准备,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已经签订,或者因为协商不成而无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的,认购书都将终止其效力。实践中,开发商通常都是以认购人拒绝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为由,要求认购人承担违约责任。不能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是否为购房人的违约行为应当具体分析:第一,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之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则负有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就是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如果购房人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是因为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集体条款存在分歧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已认购的房屋时,购房者有权放弃认购房屋,开发商应在一定期限内全部返还购房者所交预付款或定金。第三,对于开发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应视为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如要求返还预付款及利息或双倍返还定金。
1、如果未签订合同,如果违约,只需承担定金责任 2、如果已签订合同,则要根据合同具体约定判断是否适用定金罚则,还是按照约定的违约条款适用。但可以肯定的是两者只能适用其一,不可能同时适用。 3、若适用约定的违约条款(20%),则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过高,要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 至于如何调整,按照什么标准调整,因时间太晚,明天再详细补充答案。
留好相关证据,可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保险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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