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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保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是指在诉讼前、诉讼中或者执行程序中,如果一方的行为或者原因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对他人造成严重损害...
股权保全的法律规定是: 1、根据《民事诉讼法》,保全的适用情形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保全的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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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转让后,公司债权债务仍由公司承担。如果股东预约的出资还没有支付的话,还有继续支付出资的义务。一.股权转让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转让后,公司债权债务仍由公司承担。二.特殊情况下,股票转让后,原股东必须满足承担公司债务的责任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必须通过股票转让协议避免义务。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为股东的法定义务,在公司股权转让时不能转让,实践中某些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为了达到不承担法定的义务.逃避债务的目的,往往会将股权转让给一个没有偿付能力的主体,并在转让协议中约定原股东的所有债权债务给让给新股东。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限额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股权保全的法律规定是: 1、根据《民事诉讼法》,保全的适用情形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保全的裁定时间是,法院接受申请的四十八小时内; 3、裁定保全后,申请人需要及时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债务人的股权可以申请保全。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的,可以在起诉或者仲裁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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