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是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召开股东会。 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规定了征求其他...
不,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并规定征求其他股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是的,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3、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召开股东会。公司法71条规定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规定了征求其他股东同意的方式为发出书面通知。在章程没有另行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只需据此向其他股东发通知,取得其他股东人数过半数同意即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 1.内部转让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完全自由)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外部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完全自由)外,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2)同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8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