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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诺成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
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叫要物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保管物的实际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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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叫要物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保管合同还不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分为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是不仅要求对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又称要物民事法律行为,比如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等行为。其中,交付实物的行为是此类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
今天,我们将学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根据行政法理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分为实体基本原则和程序基本原则。其中,行政法的实体性原则包括:1依法行政原则;2、尊重和保护人权原则;3、越权无效原则;4、信任保护原则;5、比例原则。程序原则包括:1、程序正当原则;2、行政公开原则;3、行政公正原则;4、行政公平原则。讲一个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适用比例原则的案例:本案属于行政执法局拆除违法建筑引发的行政纠纷。经审理,海淀区法院认为,涉案原告刘的房屋虽然未经批准先建,但刘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用途为自住,房屋未超过原面积,更未加盖。此外,该房屋是刘及其子女的唯一住所。海淀区执法局直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应当明显不当,应当撤销限期拆除决定。海淀法院在本案判决中适用行政法比例原则。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以来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法或者取得对方同意的,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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