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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查鉴定改变结论,按照重新鉴定的伤残级别进行相应的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代理职工主张工伤待遇,初次鉴定了个二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一审法院也按二级判了一次性工伤待遇六十多万。后单位不服,二审过程中根据《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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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公安派出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所所属的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交警大队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斗门、金湾、高栏港、高新分局防火监督大队和机场分局综合业务大队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的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或者香洲、拱北消防大队以及市公安消防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行政复议改变法条但维持结果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之规定,原行政机关及复议机关住所地法院均可受理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因此,诉讼的对象应该是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管辖权属于由该机关所在地法院,一般情况下是基层人民法院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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