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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
版权过期续展怎么做,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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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注意以前是期满前六个月,现在改为12个月。[1])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一)应提交的书件 1、每申请补发1件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须提交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1份;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填写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书时,应在“补发证明事项”栏目中注明申请补发证明的类型是商标变更注册证明、注册商标转让证明还是商标续展注册证明。 3、一件注册商标同时办理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应分别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 4、如一件商标进行过多次变更、转让、续展的,申请时应说明补发何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如申请人未作说明,商标局将补发最后一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三)每件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的规费是100元。
版权可以继承,但是继承人对版权的继承,主要是继承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间的着作财产权。 从作者死亡到版权有效期届满,继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的产权。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权属于人身权,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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