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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建筑工程签订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1.合同主体应适格。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并核查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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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的现场试验报告;(4)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第六十五条发包人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人发包工程,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肢解发包建设工程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超过本单位资质等级承包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格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格证书承包工程的,予以取缔,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吊销资格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住宅项目,设计合同无需备案。只要设计单位取得了中标通知书,双方按照中标通知书的标的额签约就行,不需要再去规委标办备案了。 如果是重大的公建项目,设计合同可能是需要备案。具体问一下当地规划局。
建筑工程质量竣工备案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0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修改、)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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