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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暂行办法第九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2022-09-11
因建设单位(业主)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的,由建设单位(业主)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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