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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流程: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3.再由本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养老保险缴满十五年,到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灵活就业人员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养老保险欠费,不再办理补缴,目前间断的社保,只有医疗保险是必须补缴(无滞纳金),其他险种是否可以补交,视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而定。另外,公积金不属于临沂市XX业务,临沂市XX不掌握其政策规定,公积金也与社保没有太大关联。
社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在武汉市参加社会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参保或在灵活就业窗口参保),且符合年龄条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即可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可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异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根据湖北省XX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一人一卡”的规定要求,在省内异地办理了社保卡的人员,在武汉市参保后是无法再申领社保卡的,若您省内异地社保卡已遗失,可返回原发卡地重制二代社保卡后再持卡在武汉市参保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纳入或原卡归属地注销卡信息后再来汉办理新增制卡。原卡归属地制卡或注销卡经办规定需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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