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具体的标准,但是要通过“合理的注意义务”来评判,这是个比较主观的认定,一般来说,要求借车人做到一个“合理的正常的人”的判断标准,从社会普...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销售非标准车的,由质量技术监督或者工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非标准车上道路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汽车超速扣分如下:1、机动车超速50%以上。罚12分 2、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罚12分 3、校车超员20%以上的。罚12分 4、普通小型机动车超速20%至50%的。罚6分 5、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非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至50%的。罚6分 6、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下的。罚6分 7、普通小型机动车超速20%以下的。罚3分 8、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非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下的。罚3分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调查、处理,并可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公路造成损害的,还应按公路赔(补)偿标准给予赔(补)偿。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按擅自超限行驶公路论,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基本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1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1,460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