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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属于不动产抵押,登记后的不动产抵押权效力优先于没有抵押的抵押权,先登记的抵押权效力优先于后登记的抵押权...
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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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买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第四百零六条规定,在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时,应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如果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则超过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另外,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时,应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如果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转让行为将无效。此外,如果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抵押人不提供担保,则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如何进行房地产抵押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而银行抵押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提供房产证明。众所周知,小产权房因为国家不承认,也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小产权房是不可以在银行进行抵押的。这并不代表着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抵押贷款。小产权房购买者可以在民间的担保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或者个人借贷。但是,由于没有房产证不能实际办理他项权证,没有公示效应、也不能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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