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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院不服一审判决的,在接到一审判决的第二天起,可以在10天内提起抗诉; 2、检察院不服一审裁定的,在接到一审裁定的第二天起,可以在5天...
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有罪却判无罪的,或者无罪而判有罪的; 3、重罪轻判的,轻罪重判的,适用刑法不当的; 4、认定罪名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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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然可以提出新的证据了。而且即使没有证据,也不影响检方抗诉
提起条件编辑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就诉讼费负担的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一)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三)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只有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才可以提出抗诉。 下列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检察院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得再次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以及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以及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裁定等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判决、裁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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