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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属于公诉案件,不需要受害人搜集证据,只要受害人及时报案即可。从公安局的角度讲,强奸案件接到受害人或者相关人员报案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
当事人因被强奸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般不需要证据,当事人在报案后由公安机关进行证据的搜集工作,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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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属于公诉案件,不需要受害人搜集证据,只要受害人及时报案即可。从公安局的角度讲,强奸案件接到受害人或者相关人员报案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对发案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取证,并且由法医对受害人的身体进行检查,提起痕迹物证。如果涉嫌犯罪公安局应当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决。
尽快报警为上,不能拖延,这样不利于证据收集。警方会提取精液等现场证据,如实报案就可以了。不一定要处女膜破裂,只要性器官有接触即构成强奸罪既遂。最好拟定一份控告书,这样更好些,报案后可以补交。最后重申,报案是保护自己也是震慑罪犯的需要,尽快为之。
强奸案件中的立案证据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强奸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事实,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为直接主体,其证据较为直观。 3.发现场遗留的物证:如或可证明有性行为发生的场物品类证据,如遗留有嫌疑人、受害人精斑、血迹、毛发或者体液混合物的避孕套、床单、被套、枕巾、枕套、纸巾等物品,这类物证一般需要结合鉴定结论予以印证。 4.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如被撕扯破的衣物、衣扣等;遗留的刀具、棍棒等凶器等。 5.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 6.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春药、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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