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应该按照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获得。因为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因为失去供养,给生活上带来很大的困境,造成生活水平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如果是工亡: 1、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丧葬补助金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支出,所以丧葬补助金无须在工亡职工亲属之间分配,在分配工亡赔偿金之前应先将丧葬费剔除; 3、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是按月发给工亡职工生前供养的亲属的生活补助金,所以,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也不存在分配的问题,但由于是工亡职工单位与工亡职工协商赔偿的结果,所以一次性给予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亲属以后不再要求,所以,对供养亲属抚恤金需要按规定计算出各自的份额进行分配; 4、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在第一继承顺序继承人之间合理分配。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进行分配。
一、如果是工亡: 1、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丧葬补助金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支出,所以丧葬补助金无须在工亡职工亲属之间分配,在分配工亡赔偿金之前应先将丧葬费剔除; 3、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是按月发给工亡职工生前供养的亲属的生活补助金,所以,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也不存在分配的问题,但由于是工亡职工单位与工亡职工协商赔偿的结果,所以一次性给予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亲属以后不再要求,所以,对供养亲属抚恤金需要按规定计算出各自的份额进行分配; 4、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在第一继承顺序继承人之间合理分配。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进行分配。 二、如果不是工亡: 赔偿金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其分配大致如下: 1.按照法定的安葬费额列出安葬费,支付给实际负责安葬的人 2.按照法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抚养费的数额,由被扶养人享有。 3.其它其他合理费用是抢救直接受害人产生的合理费用(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食宿补助费等)和间接受害人在理赔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误工费、交通费、食宿补助费),这笔费用应当由实际垫付人享有。 4.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在第一继承顺序继承人之间合理分配。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进行分配。
死亡赔偿金应该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一般都是平均分配的原则,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移交法院进行分配。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8人已浏览
373人已浏览
699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