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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交警提醒,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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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否则罚款20元至200元。《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则》第七十四条第一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取得大型公交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公交车、大型卡车驾驶证的,应当在实习期结束后30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实习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附件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简称“交强险”)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公安部给出了3个月的缓冲期。如今交强险的过渡期已经结束,以后江门市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时都要查验交强险标志,没有交强险标志的车辆将被交警扣留,没有办理交强险的将被处以两倍于保费的罚款。上文的内容是关于交强险标志没有粘性的
登记上牌的机动车,经过车辆检验与购买保险后,都将获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强制保险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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