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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和供应不符合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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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工程质量管理长期处于混乱和失控状态,工程频繁发生质量事故或出现特大质量事故造成工程安全问题的,除事故直接责任单位应负直接责任外,项目法人应负管理上的重大责任。
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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