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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户口本,旧身份证也可以换领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
根据身份证法规定,领取新证时,公安机关应当同时回收旧证,还在办理期间的旧证不用上交。换领意味着到期或损坏,到期后的身份证失去法律效力,企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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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新的身份证被办好后,去公安局领取证件时,需要将旧的元件一并交还给他,是不能自己留着的。所以无论旧的是否到期都是不能再使用了。当然,如果办理的新的身份证还没有发放并且这时旧的身份证还没有到期,那就说明在全国范围内的公安部门存档的身份信息都任然是旧的信息,这个时候,旧的身份证任然是可以放心使用的,这也是因为国家考虑到了大部分国民工作生活的正常需求。一旦拿到了新办理的那张身份,也就同时意味着身份信息在国家网络中已经更新了,那么原先的那张旧的身份证也就自然而然的失去法律效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1、旧身份证丢了、补办新身份证、旧的找到了还没过期、派出所给收回了,是很正确的。2、你可以要求派出所经办人员出具收回身份证收据。再发生任何与你旧身份证有关事项,与你无关。3、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新的身份证办理期间旧身份证丢失的话,可以到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申领临时身份证需要本人携带户口本到派出所拍照,并且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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