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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父母...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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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个方面的因素来确定。 第二、如果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第三、如果父母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则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标准,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之间确定比例。 第四、若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当然,有条件的父母一方也可一次性要求给付。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小孩的日常生活所需,可予以适当调低。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小孩的日常生活所需,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以适当调高,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等特殊情况,可按照实际所需结合父母的抚养能力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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