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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时限申请时限是指申请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责任重新认定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责任重新认定的...
1、申请人的资格事故当事人。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申请人必须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代理权的人。事故当事人是无行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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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3日内(规定是15日内)向交警提出复议(实际上是由该交警队所属公安分局交通科进行审核)。 申请复议(不直接说“重新认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能指出原认定书中严重背离事实或引用法规不当的问题、所提个人主张没有能够举证支持的,申请无效。 不少人不服,也就是“不服”,认为“不合理”而拒绝签字,提出复议,这都是误区。责任认定不需要当事人“服”,也不是根据“合理”来定的。只有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定责规范进行定责才是交警进行责任认定的原则。 从百度知道中提出想复议的案例看,也绝大多数属于不了解定责规范和不懂法的缘故。比如说吧,发生追尾了,后车全责。他不服,说对方超载,驾驶员没有货运资格证。可他不知道的是:对方超载和无货运资格与事故的发生没有直接必然的关联性不是定责的依据。象这样的复议申请必然是被驳回的。
需要申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其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
需要申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其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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