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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合同实际上是签订合同的第一步,起草合同的具体内容后,结合实际情况,修改其中不合适的内容,完善,最终决定原稿。起草具体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购房合同草签要注意签的是否是开发商法人代表的名字;要注意仔细查看合同的条款,特别是涉及定金、违约的条款;还有看合同上的主体是否写的是房屋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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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租赁用途条款。 例: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因此而造成房屋及屋内设备损害的,承租方需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费用。 (2)房屋维修义务及费用承担。 例:房屋及屋内原有设备发生损坏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3)改良及添附条款。 例: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房屋及屋内原有设备进行改良,或增设新的附属物,若该附属物或改良行为经出租方同意,租期届满时,双方需协商其费用分担或折价问题。 (4)转租条款。 例: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5)出租物质量条款。 例:出租方需保证房屋质量上安全,无安全隐患。若已有部分隐患存在,需明确告知承租方,并及时进行修理。 (6)租期内承租权继承条款。 例:若承租方于租期内患病或者死亡,与其生前共同居住过的人可以按照本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房屋。 (7)续租条款及腾退期。 例:双方需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商议续租事宜,若合同期满双方仍未达成协议,则出租方将给予承租方不少于两周的腾退期,腾退期不另行收取房租。 (8)租金交纳条款。 例:租金按月交纳,每月8号以前支付本月租金,延迟一天按日千分之五计算滞纳金。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 (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 (4)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
租房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有以下几种情况呢,请慢慢浏览阅读。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人。共同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书或委托书。产权不清、违章搭建或危险房屋、门窗不全缺乏安全设施、卫生条件差、出租人无合法资格或无管理能力的房屋不能出租。任何人不得直接将私有房屋出租给外国或港澳地区驻本市机构,必须由市房管机关指定的部门办理代理租赁手续。 一、租房前应当了解的情况:(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要看其产权证,验看出租人的身份证是否与产权证一致。(2)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赁许可证》。(3)查看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与状况。(4)红线界定范围的平面图(双方加盖公章)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列房屋不能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行为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承租人是否能改变房屋用途承租人需改变合同约定的用途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的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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