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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出贫困户后,当事人的家庭人均收入还是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继续享受低保,人民政府不会撤销当事人的低保待遇。 2、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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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认定》的相关政策中规范了九类不属于扶贫对象的情况: 一、在城镇购置商品房或异地自建(购买)住房的; 二、家庭拥有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家用小汽车、大型农机具(赠予除外)的; 三、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国企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 四、私营业主和股东的; 五、连续性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费和领取养老金基数高的; 六、责任村两委主职干部及其家属的; 七、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赌博、吸毒、好逸恶劳、家庭不和谐等行为之一的; 八、家庭承包耕地常年抛荒、流转、委托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两年以上未回来居住的; 九、对群众有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或群众举报其不符合扶贫对象情形的。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不能。据相关文件介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与养老、失业保险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紧密衔接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国家、省及高密市出台的这些文件,其核心是“享受低保家庭的基本条件”和“办理最低保的程序等”。根据政策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确定是否享受低保。凡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市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城乡居民,都可以申请低保。1低保对象脱贫后,应到镇街区民政办或中心社区民政岗说明家庭变化情况,退出低保待遇。2定期复核。复核时间为每年1月和7月的5至15日,超过一个月视为自动放弃。农村低保户和城市低保户分别到镇街区和民政局,带身份证、户口本和“一站式”救助卡等复核。3入户复核。根据分类管理规定,要定期入户复核,及时掌握低保户家庭变化情况,做出增减低保金或停保的决定。4对连续享受低保待遇满三年的,暂停低保待遇,若仍符合低保条件,需重新申请、评议、审核。综上所述,如果符合条件,就能享受低保;当生活水平提高后,就要退出低保。除少数无子女的老人等基本可以认为一直可以享受低保政策外,其他的都要应进则进、应退则退。
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低收入家庭是指收入水平低于全市月平均水平,然后有国家补贴的家庭;贫困户是指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人均纯收入的家庭。2、入选条件:低收入家庭表现为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指定抚养人或赡养人的居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或者期满后仍未就业且家庭收入低于全市水平的;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者最低工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收入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其他家庭收入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必须是当地户口;贫困户表现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以提供病例清单;家庭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部分五保户和贫困户;其他条件导致家庭收入。3、享受待遇:低收入家庭每个地方经济水平不同,所以给予的补贴金额也不同;贫困户吃不愁穿不愁;实现住房、医疗、教育三保;结合实际情况,给予贫困户直接合作的帮助模式,使贫困户有长期稳定的收入,防止其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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