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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搜集证据,申请复议一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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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律途径已超过了仲裁时效,行不通!经了解,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信访局苏教人[2014]34号《关于印发被辞代课人员信访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文件第5条关于辞退补偿、社会保险等问题。2004年《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出台,规定自2004年2月1日期,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均需为编外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对2004年2月1日前被辞退的代课人员,当时国家和省尚未出台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社保政策,相关报酬已在用工过程中给付;对2004年2月1日后被辞退的代课人员,若与用工主体发生劳动纠纷,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依法予以解决。对投诉超过受理期限的,相关诉求不予支持。
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途径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现行《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离婚赔偿方式包括两种:一是物质损害赔偿,二是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实践中,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应有以下五点:1、夫妻一方对离婚具有主观过错。2、一方的行为具有违法性。3、受害人无过错。4、有损害事实。5、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发生劳动仲裁,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仲裁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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