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应该是2011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 具体修改历程如下: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法2012年9月17日出台,在2012年12月21日起开始实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拆迁由国务院拆迁补偿条例规定,其中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2016年赔偿表暂未出台,按照往年惯例,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出台。2015年(除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数据来自2014年统计公报)一、2014年度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计算依据统计局公布了2014年度人民生活水平的相关数据,从今日起人民法院将根据最新的数字进行判决。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393元,主要用于计算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9373元,主要用于计算农村居民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242元,主要用于计算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4、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498元,主要用于计算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372元,主要用于计算误工费、护理费!
我国的规范性文件中第一次出现兼并是在1989年2月19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中,即“本办法所称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主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办法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范围。该”办法“同时又规定了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和控制控股式等四种兼并形式。 1996年8月20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等有偿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失去法人资格或虽然保留法人资格但变更投资主体的一种行为。“这条规定与前面的那条规定相比,虽然用词上略有不同,但实质内容基本上一致。因此,我国规范性文件中所指的”兼并“实际上被划分为两种。一种是被兼并企业丧失法律人格,另一种是被兼并企业并不丧失法律人格,只不过投资主体发行了变更。兼并一种实际上就是我国《公司法》中的吸收合并。而后一种又可以区分为兼并方取得了被兼并方的控制权和没有取得被兼并方的控制权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本质是一种收购行为,如果兼并方取得了被兼并方的控制权且被兼并的企业是上市公司,那么收购都是兼并的具体形式,包含在兼并的含义之中,至于新设合并,本文认为既不属于兼并,也和收购没有什么交叉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5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4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