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二)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由社会福...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二)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四)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计生条例规定的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虽未明确何谓独生子女,但该法第27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是说,能获得光荣证的,是独生子女的父母,也就是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父母。由此可见,所谓独生子女,强调的是终身只生育一孩,而不是一胎。因此,双胞胎也好,多胞胎也罢,其情形属于一胎,但不属于独生子女。
享有独生子女待遇! 《大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有工作单位的,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给50%;一方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全额发给;无工作单位也无固定收入的,由当地财政发给。 (二)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贴。 (三)职工退休后,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0人已浏览
442人已浏览
488人已浏览
7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