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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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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的和同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下,双方当事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赠与人有撤销权。一赠与合同撤销权的种类有以下三种: (1)任意撤销权。赠与人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在这种撤销中,不需要满足特别的事由。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道德义务性质的,公正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2)法定撤销权。《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的法定撤销权。适用于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除斥期间6个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算。二行使上述撤销权的效果:(1)已为给付的,可要求返还 (2)未为给付的,不再给付。
1.合同撤销权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行使,一般情况下,由受欺诈人、受胁迫人、发生重大误解的当事人来行使合同的撤销权。 2.《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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