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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他们说不好改,有其他什么途径修改?

2022-07-15
一个公司在成立之初,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要先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核准后,发起人再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前置审批手续,取得审批证件后,再持前置审批手续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等,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注册登记。也就是说,一个公司的名称,是由企业在公司章程里决定后,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这是《公司法》授予工商部门的职权,其他单位无权决定企业使用什么名称。环保部门是无权擅自修改你的公司名称的,它在登记时必须与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给你的名称一致。所以,你公司现在的操作,是一个逆向操作,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工商部门有权不给你办理。要想让你的公司名称一致,办法是有的,就是先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里重新确定你的公司名称,然后持公司章程修正案,向工商部门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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