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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补交到满十五年时一般就可以停止。对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之后就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员工在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是时候,需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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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鉴定不进行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鉴定之后可以恢复,但停止享受的待遇不予补发。rr《工伤保险条例》r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r(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r(三)拒绝治疗的。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可以补交的,大多数地区都允许一次性补交,也允许在办理退休时,一次性补交。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前在部分地区是允许一次性补交的,但自从2018年1月1日起,就取消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交政策。 不过你在职期间,如果是企业没有给你缴纳养老保险的话,因为这不是职工个人的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补交的。你可以向原单位提出申请,请单位帮你补办,然后再根据个人情况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去选择适合自己的缴纳档次缴纳社保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即员工开始工作的第一个月,或者签订劳动合同应该缴纳社会保险,签订正式合同后开始为员工缴纳,法律是否明确规定了其时间。1、劳动法规定,从雇佣日起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公司从实际雇佣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应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2、签订合同后,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申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3、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保费数额。4、公司应在雇佣日一个月内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雇佣日起第二个月为员工支付社会保险费。5、缴纳社会保险时间是国家政策,1999年发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各省市和行业缴纳时间不一致,最初的1992年,国有企业基本上从1994年开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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