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
如果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且法院没有判决前收监的。就是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审理,侦查的需要对当事人变更了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被取保候审跟收监后又被收押的,主要的原因可能是三个: 1、因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被取消取保候审措施; 2、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被取消取保候审措施; 3、被法院判处实刑,从而被收押服刑。
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的担保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是,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案。 责任:保证人没有尽到义务时,司法机关可以对其处以罚款,追究其经济责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 附《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离开指定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应该是监外执行。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证人应当填写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名、捺指印。 附: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2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