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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报销(转诊省内)。 首先电话咨询社保局新农合的具体报销政策,在经过本地医院开具转诊书后到当地的社保局备案。接着在上级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有两种情况: 第一,临时去异地医疗,这样回来拿着自己的住院证明,包括病例表、收费收据等。,去自己单位的医保监管员那里盖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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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不能跨地区使用; 2、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一般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治疗后,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3、另外如果已经退休的,身边子女在北京定居的,回参保地的医疗保险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疗保险中心报销。 4、对于长期驻外职工,也可申请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由单位申请,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疗保险中心报销。
1、异地住院,需先向参合地医保申请批准,否则参合地不予报销。.经保险地批准,携带住院病历、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出院总结、疾病诊断、身份证、户籍簿、合作医疗簿(或证书、卡)、转院手续或证书(单位工作证书或急诊证书)。到指定医院的医疗保险结算窗口进行报销。
异地就医者需要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异地安置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 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 异地审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体也就是当事人从办理日起开始到第二年的当天。一年之内是不可以变更的。若审批期限已经到期,仍在异地的当事人就需要在去相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批。 身在异地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异地选医院,各个地区对于就医者能选择几家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可以选择两家到三家。 当事人在异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将相关报销单据邮寄回原来的所在城市进行报销,也可以让家人在原来的所在城市帮助报销。报销的标准等问题就会还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定,相关款项可由家人代领,也可自行设立相关账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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