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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服务...
你只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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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中国警察网讯为切实做好对在押人员在看守所的法律援助工作,分宜县看守所严格按照上级精神,结合本所实际,深化措施,确保了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县公安局领导对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高度重视,在看守所专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县司法局建立对口司法援助合作单位,并建立健全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引导,形式多样。在具体工作中,多数在押人员法律知识相对缺乏,法制意识淡薄。针对此情况,该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了一系列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对在押人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讲解,确保宣传工作到位。二是积极开展在押人员法律权利与义务、诉讼渠道的讲解,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三、理顺思路,突出重点。确保稳定一是定期邀请司法所指派专人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并按相关法律程序帮助在押人员解决遇到的法律难题。二是做好每一位刑满释放人员与县司法部门进行的无缝对接工作,切实帮助在押人员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不是。强制执行是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和法律援助是不同的。法律援助是案件当事人没有经济能力委托代理人进行的救济。所以,强制执行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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