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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身份的真实性;2、是全部转让公司股权还是部分转让股权;3、股权转让需要经过的程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等)合法性;4、签订股权转让协...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应该注意的细节如下: 1、股权转让协议何时生效; 2、股权转让的价格一定要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吗; 3、没有约定股权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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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协议注意事项: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 2、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4、明晰股权结构; 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6、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7、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8、股权转让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签订转让协议前,需要防范转让风险首先,在起草股权转让协议前,应先到工商查阅有关工商登记资料。其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股权转让中最关键最重要的环节。需要强调的是,一定要明确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份额、转让价款、交割日期、债权债务的承担、支付转让价款的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最后,需要约定,如受让方在交易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违约罚责。为了防范受让方不履行支付转让股款的对价风险,股权转让合同中应明确定金罚则或违约赔偿金及计算方法或要求受让方作出保证或担保。股权转让完成后,应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第一,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第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权转让相关法律规定第三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注意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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