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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贫困户和低保户在医院看病没有区别。扶贫贫困户认定条件: 1、发生重大灾难,失去生活保障的; 2、发生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因病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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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和低保户在住院报销上没有区别。医疗优惠政策如下:1、实行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行,个人支付部分按医疗救助百分之60比例报销,住院报销比例为百分之90;2、门诊医疗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50元,住院医疗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2500元低保边缘户住院医疗给予百分之30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1500元。
医疗报销只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与是否为贫困户及是否持有低保证无关。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对于贫困户还有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对接,减轻患者负担。一类贫困人口目录内费用报销90%,目录外费用占比10%以内报销70%;二类贫困人口目录内费用报销70%,目录外费用10%以内报销50%。补偿金额上不封顶。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目录外费用超过10%以上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50%,转外住院目录外费用超过10%以上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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