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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20%房屋个税事实上上并无在地方落地,而只是明确了要“保刚需”的原则,因此尚不能有非常精确的避税策略,博览研究员认为,政策要落地,应会参照房屋税、营业税、契税等其他税费的减免,同样制定出一套对自住刚需的减免税办法。包括全免、部分免的相关限定都会有相应的说法。而目前最简单最有效的避税办法,当然是抓紧时间在政府落地之前完成房屋交易。这从目前全国各地被挤爆的房屋交易大厅已可见一斑。在20%房屋个税政策落地之后,对于“以小换大”的改善需求,避税做法估计也会类似房地产营业税那样,在现有唯一住房满了五年之后再卖,并在2年之内买入新房或他人满了五年以上的唯一住房。
房产税税率分为两种情况: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一)建立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财政、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组成的房产税试点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 (二)协同征收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税务机关建立应税住房房产税征收控管机制,根据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共同做好应税住房的认定工作。 (三)实现信息共享 市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共同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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