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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刑事犯罪而被判过刑的人要求入党,要从严掌握。对罪行较轻,经过长期考验,表现突出的,如本人申请入党,经党组织严格审查,认为确已具备党员条件...
你这个情况是可以的,缓刑期间可以结婚的。缓刑是对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处罚,并不剥夺犯罪分子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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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计算考验期体现了司法公平公正。对脱管、漏管的考验期忽略不计,实际上缩短了考验期,降低了缓刑罪犯在一定时间内重新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这对严格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其他缓刑人员而言是不公正的。 脱管、漏管考验期重新计算方式上存在差别。脱管的缓刑考验期应从脱管的那天起自然中断,脱管得到纠正时重新起算。实践中,可能出现社区矫正机构无法确定具体脱管日期的情况,则应以社区矫正机构最后一次开展有效监督考察活动的时间,作为缓刑考验期中断的起始时间。由于漏管是判决生效一开始社区矫正机构就没有建立起对缓刑人员的有效监管,所以,漏管应以判决确定之日为缓刑考察期中断的起始日,漏管纠正之日为缓刑考验期起算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原判是什么刑罚?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判处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是不可以享受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的一种,根据《刑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1、判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出国出境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批准。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期间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而且,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为严肃缓刑的考察执行,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工作。对缓刑考验期已经过二分之一以上,并有认罪、悔罪态度,工作表现良好,确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应当由所在单位报经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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