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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承认医疗过错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
可以依法协商进行,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进行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并且向卫生局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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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受到时,可以向医院而不是医生提出损害赔偿。当然,如果是医生故意伤害的,可已起诉医生。起诉医生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医疗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此外,受害者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和医疗费用不足、被人生活费确需增加等情形,受害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下列重大医疗过失:(1)患者死亡或者二级以上医疗事故;(2)造成3人以上人身伤害;(3)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首先,您主张县医院过度医疗,必须有相关证据,建议您委托法院进行医疗鉴定,查清具体是否构成过度医疗。 其次,如果不构成过度医疗,但是可以得出对方存在误诊情形,因此,这个也是属于侵权的; 再次,从卫生局组织的医疗鉴定以及南充医学会鉴定,都没有得出比较明确的结果,因此,如果您主张医疗过度,估计会得不到支持。 最后,如果是误诊,您可以主张由此花去和产生的费用,要求医院进行赔付,对方不配合的,您可以收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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