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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
夫妻不得以子女已送养为由要求再生育子女,再生育子女的,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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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有下列做法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金;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 (一)扰乱机关、团体、公司、事业单位秩序,招致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导致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违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敏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做法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一千元以下罚金. 第一款是(一)扰乱机关、团体、公司、事业单位秩序,招致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导致严重损失的; 第二项,也就是扰乱的是团体的秩序。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建设换乘系统,实现不同出行方式的衔接。鼓励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向、毗邻乡(镇)村延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监督用工单位在办理成年流动人口用工手续时,将办理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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