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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低于最低工资900元/月 得有证据证明没有支付上述数额以上 2010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文件 各市、县(区)...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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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估计为八级伤残,具体以市、区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伤鉴定为准。 八级伤残根据《福建省实施办法》第23条的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其标准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20个月的,按20个月支付。 另劳动者还可获得医疗费、伙食补助、交通食宿等方面的费用。
要说福建省工伤工资待遇的标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赔偿费用与伤残者年龄、用人单位属地、伤残者属地、是否解除劳动关系、伤残等级、本人工资、社平工资、受伤残时间等等有关。大额赔偿项目费用包括:1.停工留薪期工资2.医疗费3.伙食补助费4.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详细赔偿项目请查阅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闽政〔200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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