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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拘传到庭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传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
1、拘传到庭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传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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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院要求当事人撤诉的做法明显不妥,当事人有权利拒绝。因为,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其次,该案中的被告拒绝出庭,不是法院应该劝说原告撤诉的理由。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拘传到庭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传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2、缺席判决。 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 对于法院转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在民事诉讼及自诉刑事诉讼中,法院依法送达给原、被告双方的传票,是法院通知提起诉讼的原告当事人和应诉的被告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到人民法院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依法制作的,对原、被告当事人具有强制力。该传票一经送达,就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规定,这种法律后果表现在,如果提起诉讼的原告,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不到庭参加诉讼的,原告所提诉讼,按撤诉处理,也就是说,原告所提之诉讼将归于无效;如果被告收到传票后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法院对被告不到庭的诉讼,将照常审理,并就原告所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作出可能对被告不利的判决。 您如果介意距离太远你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代理您进行出庭这样也有利于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当然你未到的情况下法庭可以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作出合理的判决并非在你不到庭的情况下法庭作为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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