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传销金额上亿的,视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组...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 《刑法》第153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洗钱达到5亿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单位洗钱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不必要的担心和不必要的支出。 1、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不计入职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不计入职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3、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免交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