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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但是否应把所有的社会保险争议不加区别的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确是一个在实践中争议广泛的问题,需...
社保争议纠纷法院不直接受理应该先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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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争议纠纷法院不直接受理应该先进行仲裁。
《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关于法院受理轻微伤吗问题,一般法院受理因故意伤害提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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